[新聞] 高通權利金引各國眾怒 遭接連重罰主因

作者: twyesman (Gosick)   2017-10-15 21:33:21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71014/2624400
獅子大開口 高通權利金引各國眾怒 遭接連重罰主因
美商高通公司( Qualcomm Incorporated )遭公平會重罰新台幣 234 億元,主要理由為濫
用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獨占地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指出,高通在通訊領域具有老
大地位,除向國內手機業者收取晶片價格,並另簽訂專利授權金合約收取權利金。雖高通
擁有專利技術,不過智慧局強調,基於維護市場秩序以及不影響產業發展,主管機關的確
可適度限縮專利所有權人的權利範圍或價格。
美商高通公司擁有相當多數之 CDMA 、 WCDMA 、 LTE 等行動通訊標準必要專利,並居
CDMA 、 WCDMA 、 LTE 各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之獨占地位,依此長期向國內業者
收取權利金,公平會調查,時間長達7年。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官賴恩賞分析,專利為企業或個人的無形財產,可透過專利授
權,將使用權移轉給其他業者,並從中獲利。賴恩賞強調,雖專利所有權人都希望將權利
極大化,常出現獅子大開口喊價狀況,不過政府負有維護市場秩序的責任,並須防範因專
利壟斷影響產業發展,因此大陸、南韓及我國公平會均先後出手,裁處高通巨額罰款。
賴恩賞開玩笑的指出,若某家廠商推出鑲鑽手機,鑽石價格 20 萬,導致手機售價飆漲,
雖非高通晶片的功勞,高通卻還是可依手機整機價格收取 5% 的授權金費用,即凸顯高通
作法合理性不足的問題
據了解,今( 2017 )年至5月為止,高通已在台灣申請 225 項專利,威脅相關業者研發布
局。在此之前,南韓已對高通開罰約新台幣 278 億元,高通上訴後,9月剛遭到駁回,同
時,大陸也對高通開罰約新台幣 305 億元,在龐大市場支撐下,促使高通未採取上訴行
動,而將授權金計算方式由 5% 降為 3.5% 。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7-10-15 21:47:00
好奇這是賴的個人意見?還是賴個人意見就代表整個官方的意見? 更好奇他是哪一咖。 版眾有八卦嗎?
作者: ealvis   2017-10-16 04:21:00
tipo審查出來的權利範圍是伸縮自在的愛,這沒說錯啊 XD都還能自誇oa速度有世界一流呢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7-10-16 09:33:00
是個菜逼八-104年1月的時候還是助理審查官根據專利審查官資格條例第四條-助審碩畢+3y經驗或是專畢+5y經驗,經訓練合格就可以升任但是也有可能他是屬於審比較仔細的(?)因為條例裡面規定要「成績優良」(通常是過去三年二甲一乙已上才稱之為成績優良」所以審比較慢的通常很難拿到二甲一乙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7-10-16 11:54:00
d大什麼卦都有......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7-10-16 12:07:00
上面沒有八卦啊,google都查的到~"~google: 賴恩賞-第二個連結:赴歐洲專利局(EPO)參加Boards of appeal and...-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google: 助理審查官-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其他相關法規-專利審查官資格條例三年中二甲一乙則是公務人員升等的一般條件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7-10-16 14:10:00
【主管機關的確可適…】小的不才 敢問法源為何?
作者: chen7572 (.....)   2017-10-16 16:24:00
已經升審查官了喔,而且那句話也不一定是他講的可能是記者會錯意之類的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7-10-16 16:55:00
我是說104年還是助審(推估年資還不深)至於是不是他說的,可能要請真的認識他的道長來說說畢竟記者的信用真的是很差,但是他說的話可能對記者太深惹例如我這樣說:雖然核准了這樣的請求項,但是經過後續的舉發、更正,最終專利的範圍是會被適當限縮的然後記者就可能自己腦補成「喔喔!TIPO可以適當地限縮請求項範圍耶」
作者: patentable (可專利)   2017-10-16 18:41:00
很多記者連商標跟專利都搞不清楚了
作者: twyesman (Gosick)   2017-10-16 19:51:00
恩...我沒有要批判個人意思 這顯示智慧局的整體問題舉的例子雖然是玩笑 不過應該沒有商業經驗就算20萬收5% 那又如何 哪裡不合理?1.精品高價量少 實際能收到的權利金總數有限2.高通研發之初承受高度失敗風險顯見該舉例為後見之明 不過開頭有說是玩笑 就不用太在意在意的是法院.智慧局真正執行面 嚴重影響人民權益蠻多判決書可以拿出來大家討論 有合理不合理的就怕案子還在跑 討論會影響到當事人...不然判決書的有趣程度 比這篇新聞多不少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7-10-16 20:21:00
對啊,鑲鑽手機,20%抽5%是哪裡不行? 還一附很得意的好像發表什麼獨道的高見。 他好像是元智的。丟臉了,就又撇清不是自己講的。所以是整個局講的? 哈哈哈
作者: bingnaicha (cha)   2017-10-17 19:59:00
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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