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之銘言:
:美國:
:基本上102適格前案都可以做為103的前案
:(有極少數排除條款)
:台灣:
:專23的前案只能用來判斷新穎性->不可以用來判斷進步性
:系爭專利
:A+B+C+D
:專23前案 甲(X)
:A+B+C+E
:參考現有技術水平文件 乙(A)
:有說明E可以被替換為D
:其他前案 丙
:A+E
:如果在美國的時候,審查委員可以找甲+丙以提出缺乏進步性核駁
:在台灣的時候,審查委員必須找到甲+乙來提出擬制喪失新穎性
擬制喪失新穎性是從(適格)引證甲與本案直接做新穎性比對後判斷;
不是必須參考文件乙(或甚至結合文件乙)來判斷是不是直接且無歧異
得知或上下位關係或置換等等...
擬制喪失新穎性只需要用單一引證甲。用甲直接比對及判斷,而不是借助
輔助文件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