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與JOLED互控OLED面板相關專利侵權,下游華碩捲入成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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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於2021年1月8日,於西德州聯邦地方法院,對JOLED與華碩電腦公司提起訴訟,主張華碩顯示器中所使用由JOLED供應的OLED面板侵害了三星所擁有的US9768240專利;此次訴訟應可視為是三星對JOLED去年控告三星專利侵權的反制行動,而華碩不幸被三星選擇作為證明JOLED產品確實在美國銷售的下游客戶共同被告。
依據JOLED公司網頁資訊,Sony和Panasonic公司將原本屬於各自公司旗下的OLED顯示器開發部門分割後再加以結合,於2015年1月成立JOLED公司,旨在集中資源加速OLED顯示器的大規模生產開發和商業化。
如下表所示,JOLED去年於相同法院提起訴訟控告三星,主張三星數十款手機所使用OLED面板侵害5件JOLED擁有專利,並曾在2020年5月15日曾經寄發排除侵害通知信件給三星告知相關專利與三星產品侵權資訊。
三星USP# 9,768,240侵權比對分析
雙方在訴狀中均有提供被告產品與原告專利範圍比較的初步侵權比對分析,以下僅列出三星訴狀中的USP 9,768,240 專利範圍第1項侵權比對分析段落提供的顯微鏡下攝影圖片,以舉例說明顯示面板相關專利攻防時,原告方可能必需要透過顯微鏡進行半導體元件切割剖面或頂視攝影的相關舉證準備工作。
結語
相信華碩公司向上游供應商購買各式零組件時,均會積極要求供應商提供智慧財產權瑕疵擔保(IPR indemnification),尤其本案JOLED也是訴訟案被告其中之一,推論JOLED應該會運用其委託防禦本案的訴訟律師一併來為華碩辯護,應對相關美國訴訟程序。
另一方面,衡量雙方目前已經提起訴訟主張侵權專利數目比是5:1,若三星手機面板營業額高於或接近JOLED顯示器面板營業額,則推論三星目前可能還在積極蒐證進行侵權比對中,稍後可能還會追加更多JOLED產品專利侵權指控,期能累積和解談判時更多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