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房地產持有稅

作者: desen (鐵一般的事實,不會改變! )   2014-04-14 20:50:18
你這樣的結果:
1.羊毛出在羊身上,變相加價再賣屋成本上! 直接炒房價上來!
對遏制房價一點效果都沒有!
2.你讓中所得以下階級的人民,至少八百萬人,都買不起房子!
我建議:
實現居住正義,應該是要讓人民20年貸款就可以輕鬆買房.
所以我認為要 屯屋兩間合法! 超過以上者,財產立刻充公!
或是限期內要賣出!就如同,機汽車每年要定期檢驗車輛!
如果超過三個月,你就會收到一張公文,
政府要沒收你的汽車行照!
你只有三個月時間賣屋,或是充公途徑!
再來就是,把國家該要賺錢的合法途徑:
1.八大銀行行庫+ 台字輩公司 +中華電信徹底收歸國有!
光是這些就可以替國庫進漲上千億!
2.公務員薪資肥咖,全部砍半薪甚至要求不得超過7萬元!
再替國庫節省上千億!
3.公務機關好好調整體質,定能替國家創造財源與執行能力!
※ 引述《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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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想原因:
: 我國中央政府財政收入不足,歲出大於歲入,長期如此會債留子孫。但是受薪階級稅賦負
: 擔已經很沉重,再加受薪階級的稅太殘忍。
: 華人的有錢人很喜歡屯地,有很多有錢人把財富集中在土地上。
: 我國土地方面的稅很低,所以可以加課土地方面的稅來解決中央政府的財政問題。
: =============================================================
: 內容:
: 中央政府向房地產持有人每年課房地產公告現值1%的「持有稅」。
: 另外,為了保護自住者,所以每個人設2000萬的扣除額。以確保這個稅不會課到窮人。
: ================================================
: 舉例解說:
: 名下房地產公告現值1000萬者,免稅。
: 名下房地產公告現值2100萬者,每年課1萬元持有稅。
: (2100萬-2000萬)*1%=1萬
: 名下房地產公告現值3000萬者,每年課10萬元持有稅。
: (3000萬-2000萬)*1%=10萬
: ================================================
: 可行性:
: 政府已經有全國房地產公告現值的數據,也知道各房地產是登記在誰的名下。按照這些資
: 料來課稅,不容易有逃漏稅。
: 擁有多筆土地的地主如果用人頭來避稅,他也得擔心房地產被人頭盜賣的問題,所以用人
: 頭來逃漏稅的情況可能不會太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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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階:
: 待實價登錄資料庫完備後,也可以把按公告現值課稅改成實價課稅,進一步增加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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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數據:
: 全國房地產,公告現值高達120兆台幣。
: http://www.dgbas.gov.tw/public/Data/382814335N41P4GNS.pdf
: 台灣廣義貨幣供給量M2約35兆。(M2是把定存也當做貨幣計算)
: http://www.cbc.gov.tw/public/data/EBOOKXLS/017_EF15_A4L.pdf
: 台灣GDP大約4740億美元,約14兆台幣。(見「國民所得統計常用資料」)
: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14616&CtNode=3566&mp=1
: 股市市值,約23兆。
: http://www.twse.com.tw/ch/statistics/statistics_week.php
: 稅收簡表:
: http://ppt.cc/RxbQ
: 稅收詳細表:
: http://ppt.cc/58Tb
: 註:地價稅+土增稅=土地稅。
: 綜所稅稅基:(主要是薪資所得)
: http://ppt.cc/AFaw
作者: 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   2014-04-14 21:57:00
謝謝參與討論,我用回文回應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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