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ram (saram)》之銘言:
: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 那各種型態犯罪 在台灣街上滿滿都是的日子 豈不指日可待
: : 台灣每次都縱放罪犯 各式各樣的罪犯 說真的 實在沒有抱怨的權利 !
: 一個輕罰的國家,冤獄相對的很少.那些獨裁國家表面上
這點如何得知?冤獄率跟輕重罰應無相關
重點該在執法者如何公正客觀真得抱著為民申冤的心態來求得真相
: 治安好但是冤死者你卻看不到.
治安好與冤死也是兩碼子事
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年代會造成冤死嗎?
: 把死刑減到無期徒刑,只是降了一級,並未縱放罪犯.
那為啥要降一級?理由是啥?
既然要減就該全減也不限死刑犯,當然要減刑的理由還是要先想到
: 而把無期徒刑升到死刑,那被冤獄的倒楣鬼,卻無機會
: 被釋放出來,如空軍某兵冤死案,就是當時民意壓迫下
: 速審的結果.
這點應該就是所有支持廢死的人最大論點
因為寧可不殺1000個殺人犯,也要救一個冤獄
冤獄當然不應該也不可取..可是重點該在如何避免執法人員辦案過程
造成錯誤得證據,法官錯誤的判斷,那才是根本
: : 整個台灣不想得被什麼力量牽住 很偽善 很鄉愿 不願意懲罰罪犯
: : 太多這樣的力量 讓這個社會的善惡賞罰 猶如一灘死土 沒有活力
: : 為什麼我們總是縱容那些"理性討論後,決定放過犯罪人"的鄉愿論點
: : 卻不願意給予"充滿人道悲憫以及人文感情,然後處死極惡犯的論點"情意相挺
: : 我不知道 但我自己已經盡力了 !
: 台灣的司法已經進步很多了,比起五十年前那個"治安好"的時代.
: 且法官受限於法條,也不能加減刑,看不慣的選民大可去督導立法
: 修法,加重刑法,看看能否降低犯罪率?
: 不必砲轟法官,人家也要按律斬人,誰能越份?
舉一個例子,現在很講求路權,直行車超速撞死要過路的老婦人最後判無罪
也不用賠..請問這樣的社會會比較好嗎?
司法進步很多?看看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再來說吧
也正因為司法不夠嚴謹有冤獄,才有廢死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