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我的感覺...我覺得1/2刑期服滿 表現良好者 得以申請假釋
: 我覺得這個政策很不好
: 犯罪是依照這個人犯的罪 然後酌情給予刑責
: 當然 "犯後態度"常常是法官給予減輕或是加重的依據 (現行制度常常是減輕)
: 所以 我覺得應該不該給予假釋 或是假釋門檻應該拉高
: 因為在法庭裡面就已經"酌情"一次 獄中表現良好還要再"酌情"一次
: 這有點太過寬鬆 很奇怪 很有陷阱
: 什麼叫做表現良好 ...?
: 是保證不會再犯? 有送紅包? 犯罪者具有高知識背景? 犯罪者知名度高? 犯罪者
: 已在監獄習得專業? 犯罪者洗心革面加入宗教? ......
: 我的認知 應該要服滿刑期 或是至少服滿刑期的8成
: 只有一半會不會太過於放水 ???
: 有沒有網路大大們可以給予建議 或是指導 歡迎賜教 !!!
重型伺候...在殺人時都不會感覺到對方的痛苦死亡。
被抓說後悔....然後要全民養他一輩子....
一發子彈讓他去吧,不然要由家屬負擔受刑人一輩子的費用。
國家省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