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部公布校外實習法草案 分一般型及工作

作者: cradredtade (☆☆☆☆☆☆☆)   2018-01-03 20:30:39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290955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教育部今天公布「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將專科以上學校辦法校外實習教
育原則法制化,明定學校應依系科性質開設校外實習課程,其中也將校外實習生分為一般
型及工作型,明定各類型學生的權益保障。
草案明訂校外實習一般型指的是「實習生於實習機構實習期間,以學習為主要目的,無從
事學習訓練課程以外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實習生於實習機構之身分認定,僅具學生身分
。」而校外實習工作型則是「指實習生於實習機構實習期間,除從事學習訓練外,並有勞
務提供或工作事實;實習生於實習機構之身分認定,兼具學生及勞工身分」。
而草案也明訂適用範圍「指實習生至國內或境外之實習機構,接受校外實習教育,不包括
師資培育法所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所安排之實習及教育實習」排除實習教師。
草案明訂若實習機構違反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也不得申請做為實習機構;草案訂定
「若校外實習為全學期課程者,指派人員至實習機構之訪視次數不得低於二次,境外實習
之訪視次數,不得低於一次」;草案也明訂「實習生因學習訓練活動造成不法侵害他人權
利,實習機構負損害賠贘責任。」,但故意或重大過失則不在此限。
草案也針對學校及實習機構訂有罰則,最高可處25萬元。
首場公聽會將於1月4日在北區辦理、5日上午在中區、下午在南區,而9日則移師東區,教
育部歡迎社會各界出席公聽會,提供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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