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海峽兩岸CrossStrait版主胡亂處罰

作者: warmer (暖陽)   2017-10-18 14:29:50
※ 引述《prudence (煩惱皆菩提)》之銘言:
: ※ 引述《warmer (暖陽)》之銘言:
: : 在您的警告文中,一再強調了國籍,
: : 並且您的邏輯是,如果我是大陸人即可不做处理。
: : 您在查詢ip時,也查到了地理位置,位於上海,
: : 但其中有一個卻說來自澳大利亞。
: : 換言之,即使按照您的ip數據庫,我的國籍是疑似大陸。
: : 按照法律原則,在處罰時,是證據存疑,則不予處理。
: : 所以您在上貼中又意圖轉彎,
: : 換個理由,僅以改名來處罰,似於國籍無關。
: : 到底是要怎樣?!
: 請你表明立場啊?第一次警告的時候,如果對我判決有疑慮.
: 我很歡迎您解釋或來信.第二次判決的時候您也可以來信~
: 既然沒有現在表明,我也可以接受~
: 既然是中國人.第一個警告取消~水桶七天等等就幫您取消.
: 基本上兩岸版版規的這部分其實很找版主麻煩,因為國籍難判定.
: 使用IP認定您的國籍也是會有這種問題的~這點就希望您能理解.
問題在於﹐您的兩次判罰﹐先後將我識別為不同國籍﹐並且都是對我不利。
這種前後矛盾﹐很難不讓人產生懷疑您的針對性處罰。
那我現在說我是大陸人﹐是不是就可以取消第一次警告﹖同時解除水桶﹖
: : 我的原文是:大約和“寶島”自嘲為“鬼島”類似吧。
: : 試問,將寶島自嘲爲鬼島,是哪裡人才能叫自嘲?
: : 難道大陸人這麼說能叫自嘲?
: : OK,即使姑且不論您的閱讀能力,
: : 即使按照您的解釋,
: : 前一個警告,您是把我當台灣人在處理,
: : 到了水桶,又把我當大陸人在處理。
: : 到底我應該是哪裡人?
: : 還不如直說,只要能讓我閉嘴,
: : 需要我是哪裡人,我就是哪裡人。
: :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 : 另外,iamidiot大已在PoliticBM裏說了,
: : 建議不要將中國和台灣並稱,可以用中國大陸和台灣,
: : 深綠實在不爽,亦可用PRC和ROC。
: : 作為版主,更應該謹言慎行,
: : 不宜動不動就把大陸人稱為中國人,要分場合。
: : 在這個版,這個問題很敏感。
: 前面的問題我已經處理了,後面的部分既然已經判定您是中國人
: 故警告的處分照舊.
這裡的“鬼島”明顯屬於引述﹐難道還是看不出來﹖
我再重複一遍原文﹕其形式﹐大約和“寶島”自嘲為“鬼島”類似吧。
此處因為筆誤﹐省略了主語──台灣人﹐錯在我先﹐遭了一定的困擾﹐我認。
但是用了自嘲一詞﹐大陸人稱台灣為鬼島顯然隻能用辱罵一詞﹐而非自嘲﹐
這個地方能用自嘲一詞的﹐除了台灣人﹐難道還有別的地區的人﹖
ok﹐如果還是不能理解的話﹐我換一個說法﹕
選擇填空﹕
其形式﹐大約和______將“寶島”自嘲為“鬼島”類似吧。
(a)大陸人 (b)台灣人 (c)地球人 (d)火星人
並且﹐原文在鬼島上打了引號﹐難道還不能說明為引述﹖那麼問題又來了﹐
選擇題﹕
以上句子中﹐引號內“寶島”和“鬼島”是引述嗎﹖
(a)是 (b)不是 (c)前是後不是 (d)前不是後是
即為引述﹐又何來不敬﹖隻是陳述一個事實而已。
: 後面的問題我想請教iamidiot版主.
: 您真的有發這個建議嘛?這是建議還是規定??
請看PoliticBM版置底。
P.S. 順便請教低價值文章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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