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管劣退是多嚴重的懲罰,違反板規是事實就該罰,沒有過於於否的問題。發吵架文以針對對像發文,難到就不算針對對像使以侮辱、挑釁嗎?再者,依板規判斷這跟順不順有什麼關係?以牠稱呼他人已經算是公開惡意貶低他人,再用中二屁孩詢問就沒有謾罵意思表示嗎?不然會是一個牽老婆婆過馬路的善意表示?如果這樣算未達標準!!那依此標準#1HvLvlN_(GossipPicket)該篇是否也要作廢?如果判決有疑慮早該在三天內回覆,您何必等到板友申訴?對板友發出的疑義這樣不作為也算是在處理板務,我有疑慮,這樣不在乎其他板主的處理,突入又不合理處理合適嗎?我想請問這樣的處理板務的板主合適嗎?真的合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