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Violation版將簽名檔視作廣告判決

作者: supermars (酸民好會自嗨XD)   2015-10-31 16:26:10
※ 引述《catquill (熊寶貝 ★星警察☆)》之銘言:
: ※ 引述《supermars (還我清白感覺真好)》之銘言:
: : 答辯者 supermars
: : 檢舉者catquill提出以下理由將本人簽名檔、名片檔中的部落格網址為廣告!
: : =================================================================
: : ψ 檢 舉 人︰catquill
: : ψ 被檢舉人︰supermars
: : ψ 檢舉事由︰簽名檔、名片 含有紅利連結、商業營利目的的資訊
: : 詳情請見 #1MAWRHIM (Violation)
: :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45594833.A.496.html
: : =================================================================
: : 檢舉者catquill所提到的重點為
: : 1.部落格網址內的"廣告看板"
: : 2.LINE@
: : ==================================================================
: : 我的回答如下:
: : 1.站方目前的規範中,沒有明文禁止部落格網站中的任何"廣告看板",這一點我有
: : 向PTT上的小天使詢問過此事,並已經附上對話紀錄於上面幾篇文章,其小天使的
: : 回答大致上是:「PTT站方沒有規範、但每個板的版規可能會有規範」。
: 根據『PTT 使用者條款』
: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 7.使用者行為
: ...您了解本站並未針對「使用者內容」事先加以審查認可, 唯本站有權(但無義務)
: 依其自行之考量, 拒絕或移除經由本服務提供之任何「使用者內容」.
: 本站有權將違反本服務條款和令人厭惡之任何「使用者內容」移除,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二編 違規行為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請你指出商業廣告在哪裡?商業廣告的擁有者是誰?商業廣告的商家是誰?
我個人的部落格、粉絲團等我自己的部落格網站,其發言、發文內容哪裡有在廣告?
請指出發起廣告者是誰?以及我又受託之廣告的依據。
我的部落格網址,點進去的內容就是個人的心得。在ptt上發表的文章,其內容都是
跟該版完全密切相關、毫無脫離討論範圍。
你舉例的【(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完全不成立!
: 二、其他違規行為:
: (五)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
: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規則中明定之違規行為。
理由同上,站規管理的是張爸這類型的行為(以此為最著名的案例),並毫無自治的
散播自己跟版上、站上無關的網站。
如果你這個帳號是本尊,我想你應該沒看過張爸這東西,因為你的帳號才一個多月而已
,張爸的行為被制止的時間點已經離你很遠很遠。
我分享自己心得累積下來的部落格,供其所需者去閱讀,
簽名檔、名片檔的標題是用中文寫的大字,哪來的不當。
因此,這行為也是錯誤引用。
: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
: 力。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
: 者裁量。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目前站方已有針對紅利連結及營利廣告做規範
: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345443921.A.567.html
: 內文寫到:
: - 推廣類廣告連結
: 試圖利用 PTT 造成自己在其它網站的積分增加的類形之「推廣」類
: 廣告連結 (即使非色情網站).
: 你知道甚麼叫做『紅利連結』嗎?
: 這裡也有解釋:
: - 凡在板上PO出有任何利益往來的分紅網址 (如紅利.贈品...等等)
: 不論任何網站也都視為紅利連結處理...
哪來的紅利贈品?
所謂的紅利贈品之網址,指的是網址中夾帶著推薦序號,導致「被推薦者」獲利
本人部落格格網址乾淨俐落,跟你一直強調的"分紅網址(如紅利、贈品等)"差異甚大。
本人心得寫在PTT上、也有寫在部落格上,引用『推廣類廣告連結』,再次引用錯誤。
: 而你的提供的網址官網都說的很明確了...『的確有分紅獲利』。
: 根據先前諸多判例:
: #1JrVEWLd (ViolateLaw)
: 時間 Mon Jul 28 14:54:23 2014
: Ptt系統警察判決:
: sunap因使用多次縮網址放紅利連結式網站廣告行為,
: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永久停權,特此公告
: 根據此例,使用者也多次利用現有漏洞推廣自身,應判以停權才對。
你這是張飛打岳飛?
還是你覺得有縮網址就等於有紅利?
你提出的判決id為 SUNAP 跟我有何關聯?
你舉出的例子很好,更能明確指出甚麼叫做"廣告"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6294518.A.142.html
一個人用有那麼多分身,並推廣相同的網址,這才叫做廣告行為,因此才會被永久停權。
記得唷,是"分身"!!
: : #1DjOOyR6 (SYSOP) 這篇文章指出的重點為:
: : 『本站將對各種商業廣告違規加重處分。
: : 針對跨板商業廣告推文、商業廣告水球及信件』
: : 很明顯的例子為:
: : #1MCmBxVy (Violation)
: :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46183675.A.7FC.html
: : 直接用自己的PTT帳號作為媒介,直接傳播付費上課的廣告。
: : ===
: : 但本人從建立帳號以來,都一直保有著發文的習慣(可從allpost找到我的文章)
: : ,並遵守著各版的版規站規,當然在很早以前還沒有想過將自己的文筆、心得
: : 、教學文等個人的文章放在無名小站、pixnet、近期新開立的Google Blogger
: : 之前,也都有在PTT的各大相關版發文。
: : 以美劇板來說,最早可以追朔到 2010年 #1BN5AMY_ (EAseries)
: : 本人帳號 《登入次數》481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974 篇 (退:0)
: : 也可看出用PTT上站次數(累計13年),以及有效文章數來看,本人發文的頻率是很高
: : 的,而不是屬於潛水夫一族,因此在本人將自己的遊戲心得、3C教學、開箱文(少數)
: : 體育(少數)、日本動漫個專版、電影、美/日/台/中影集影集討論等相關文章,也就是
: : 自己的心血放置在部落格上。
: 可是你並沒有解釋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二編 違規行為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你的簽名檔不管是 西洽板、手機板、安卓板或是遊戲板等 都是同一個...
: 有必要廣告到每一種板都一模一樣嗎?
: 這不是累積人氣,甚麼才是累積人氣?
我的部落格就只有blogger為主,我的部落格內有:
1.3C相關教學與心得分享
2.遊戲心得分享
3.動漫、美劇、電影、體育、攝影、旅遊、美食、心情抒發、生活等,
還有自己在KTV唱歌的錄音檔分享文章
請你找出站方規定其簽名檔要分開放的規定???
整合再一起,哪裡不妥?
還是你要找藉口說我在賣唱XD,因為我也有分享我自己唱歌的錄音檔呢~
我的部落格想聊甚麼、想寫甚麼都是我的自由(民主下的自由),就算發一篇文章打個呵欠
變成一篇文章,也是我部落格的自由。
但我並不會拿這種文章來充數,然後順便放在PTT上,懂嗎?
: : 這樣的習慣也不記得第一天到底是何時,只知道這樣的寫部落格習慣養成到今天!!
: : 因此,並不符合第一次被檢舉時Rainlilt的指控 #1Lt0Ezy2 (Violation)、第一次
: : 由swattw法務的錯誤判斷開罰#1Lt0SbVZ (Violation),以及也不符合這次 catquill
: : 第二次的指控#1MAWRHIM (Violation)、由PttLegist法務第二次的開罰理由#1MBb77t4
: : (Violation)。
: : 這兩次本人supermars都為了自己的部落格名譽、以及本人帳號supermars的名譽做申訴
: : ,在此重申,本人的簽名檔網址的正當性。
: : 再者,在本人的簽名檔上所有的網址與資訊,都明確的有寫出網址內部的訊息是甚麼,
: : 如下:
: : §-SUPERMARS-§ Facebook粉絲團 http://goo.gl/ZBUuH5
: : Android 教學、手機遊戲 Google+ 社群 http://goo.gl/doPd0H
: : 3C資訊、電影美劇、美食 日韓遊戲APK下載 http://goo.gl/BzlbVj
: : http://wanghenrytw.blogspot.com/ 手機與PS3手把OTG架開箱 http://goo.gl/8DyjQ1
: : LINE社團ID:@fkx9994c 遊戲YouTube頻道 http://goo.gl/2KzbxT
: : 簽名檔也是如此,清楚明瞭有寫著【WangHenryの遊戲與3C粉絲團(心得,教學,開箱,
: : 影評)】,不論簽名檔或名片檔都沒有誘使點擊、利誘、欺騙他人的行為。
: : 也沒有毫無緣由的就隨機挑人的信箱或水球說:阿~~快來有好康的唷..之類的欺騙行為
: : 、也沒有隨意丟部落格網站給他人。
: 我不知道你甚麼時候在你的部落格上放紅利廣告,
: 但累積的文章量也非常的多了...且你並沒有證據辯駁你的部落格並沒有紅利?
再次重申,如果你這個3X天的上站帳號是本尊,你怎麼知道PTT上使用者的型態?
《登入次數》481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975 篇 (退:0)
PTT上有人潛水只看文章、有人就是會發文分享文章、參與討論,當然也有你這種
3X天上站,發文卻全數檢舉的微妙帳號呢XD
每個人使用習慣不同,你發文少、不代表別人一樣要惦惦當潛水夫。
PTT站上 並無"發文與上站次數"的比例原則好嗎XD
: : 2.LINE@,是由LINE旗下推出的延伸軟體,catquill提出官方的名詞解釋為【商業行為】
: : 並附上官網的介紹。
: : 的確,官方的目的絕對是希望【商店、公司行號】藉由LINE@與客戶互動,但你以為
: : LINE官方就這麼佛心的推廣免費的APP給商店嗎? 不是,LINE 是要賺錢的!!
: : 因為就我本人一開始使用LINE@的時候,官方並無將這個APP做推廣,LINE@的本質
: : 非常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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