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原高雄板之文章及推文。
提到的任期適任是否並非指辭退、革職、罷免,而是一個時期到了重新再選,或於任職中
板主採同意連任/不同意連任的投票方式,讓適宜的板主留下,不適任的板主退場。
作者 applepies (蘋果派)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板務] 板主任職周期?
時間 Sat Apr 25 21:02:0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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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目前是民主的時代,板主除了個人因素而辭退,或是不適任而由小組長
下任,都是替換的原因之一,但是否有考慮過採週期性的方案?
比如,板主正式上任日算起,為期為一年,一年之後必須再重選,重選新板主
時,原板主仍然可再參選連任。
但若任期已滿,欲重選或連任時,僅有一位侯選人,是否採取同意制方式選舉。
例如,板主職最多三位,最少一位,但原板主參選或是候選人僅一位時,採取投
下同意/不同意票,以票數佔多少%以上有效票當選或連任。
這樣子也不會有明明不適任,卻沒有違規理由不用卸任的情況。
畢竟板上也有出現過多位板主,卻有板主像幽靈板主一樣,掛名不做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