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2014/05/1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乘客跟駕駛有擦傷跟撞傷
我是機車駕駛不嚴重 沒驗傷 自行塗藥
乘客稍為嚴重一些 有去醫院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 有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 對方似乎已經有聯絡保險公司
但我這邊還沒連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機車 雙線道 T型路口 燈號閃黃燈還紅燈 車速約20~30左右
左轉過雙黃線直行時 與後方來的汽車左側擦撞 對方車速大約也20~30
我方機車與對方擦撞後倒下 擦撞到對方的後照鏡以及前左側車門
汽車往前約五~十公尺後停下
對方燈號也是閃黃燈還紅燈
如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