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弟弟的女友結過婚(已離)目前育有一子(和前夫所生)
離婚時 據說親權已判給女方
不過目前小孩的生父和小孩都還是有往來
我弟打算跟他女友結婚
PS.小孩目前應該不到五六歲
問題:
1.若我弟與他女友結婚 如何避免與生父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要錢、討小孩之類的)
2.如果我們真的很不願意小孩生父跟小孩有接觸 有沒有相關的法律可以對下段婚姻
非直系血親的父親撫養權(or 領養權?)有所保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23 12:39:00誘之以利,給你弟辦收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5-23 13:32:00除非對方願意把小孩給你弟收養,不然他是小孩父親就有權利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05-23 15:08:00
建議找律師分析清楚,家事事件無法一概而論。
如果要收養,也要多想想,最好是長輩那方要有共識,然後小朋友可以繼承你的財產,且你也要扶養他...
要錢是扶養方跟對方要 女方不要就不會產生糾紛 = =保障的一定是血緣優先 你不能逼他放棄 = =
恩 大概有個底 必要的話會請專業律師協助 謝謝各位!
作者: ixixet (= =) 2014-05-24 22:52:00
可以試,不要急。不小心恐怕會因為小孩鬧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