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5/2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當下昏迷送急診,多處擦傷縫了幾針,目前沒有腦震盪,但要觀察幾天;
對方說是輕微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1. 有報警。
2. 當下對方有做筆錄,警察是來醫院等我清醒後做筆錄。
3. 車子已被移動過。
警察跟我說他到場時,我的車已經被移動過,
所以比較難判斷責任歸屬,不過因為我有買飲料,
摔出去之後馬路有留飲料翻倒的痕跡,所以他是把飲料的位置畫出來,
警察說到時候可以去看監視錄影器來判斷。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還沒詢問對方狀況。
已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
有無證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1. 雙方都是機車。
2. 我直行車;
對方不曉得是從他家還是路邊突然衝出來。
(└ 這是警察跟我說的,因為我當下沒有意識,
不過我很確定我直行,因為那是我上班的路上)
3. 相撞地點是剛過紅綠燈不遠的路上,我記得沒闖紅綠燈,
不過其實我真的沒有騎車那段路的記憶了,
我只記得我去買飲料,之後就變成在醫院了...
4. 車速不清楚,另外三聯單上面警察寫的是「反應不及」。
5. 對方跟警察說要送調解委員會,並要我賠償他的修車費。
六、問題:
1. 我是直行車,路權應該是在我這邊嗎?
2. 當下我是昏迷的,所以這樣我是不是比較吃虧,
可能對方說什麼我都很難反駁?除非真的有明確的監視錄影器出來作證?
3. 對方很肯定說是我去撞他,說他車頭全毀,
警察說有拍照片存證真的車頭壞掉,對方要跟我索取修理車的錢,
可是明明是我飛出去昏迷,而且我的車子右半邊也毀掉了,
怎麼會是我撞他,我覺得好怪阿?
4. 那如果到時候錄影畫面是他從路邊突然橫著騎出來,
而我是反應不及才撞上他的話,這樣責任是算在我這邊嗎?
5. 我爬了一些文章,有些文章說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問題,
若是他突然從路邊出來,而我來不及反應,
這樣我還是會有犯到這個問題的狀況然後要賠償他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