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家弟弟是小學的體育代課老師
去年有一個班級,導師與我家弟弟調課
那1堂課聽說有9成的學生好像另有活動
在下課的時候,2個學生在玩耍,結果弄傷了其中一個學生的眼睛
這中間兩個學生家長有經過調解,也有賠受傷小朋友賠儐金...
現在,受傷的學生家長要告我家弟弟
告的理由是下課了老師還是要顧著學生,不可置於危險之中...
那位導師與我家弟弟之間的調課沒有任何記錄
好死不死的,調課的那節,我弟沒有回家,還在學校與其他老師打球
家長覺得小孩受傷了,而我弟在學校沒有後續動作....
據我弟說,他是完全不知道小朋友受傷了
(但我也好奇,家長不在現場、小朋友受傷了會看看哪個老師在哪邊嗎....@@)
今天下午做了筆錄...
聽說對方家長要賠償金,若不給就要告我家弟弟
問題:
想知道我們這樣會比較理虧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