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屋主們因監護宣告延遲交屋

作者: ppppai (會笑的星星)   2014-07-04 16:19:22
事實經過:
去年八月底簽約一間中古屋,
是由八個屋主共同持有(繼承得來)
其中一位屋主要等待監護宣告與決定監護人兩個階段的法律判決之後
才可與我們交屋
當初簽約千今年4月底要交屋,
但是法院判決遲遲沒有下文 (房仲敘述,實情不知道)
又被迫簽了協議書,延到今年6/30交屋
(說被迫,是因為在之前我們沒有看過內容,
而房仲給我們看的是屋主們都簽好名的協議書,給我們選擇簽或不簽)
但是現在已經7/4...等於已經過了協議書的日期
房仲是說他會再請代書擬協議書給我們看
而我們(買主)心態是很想要這間房子不願放棄但是很想盡快交屋這樣
問題:
1.房仲現在又在擬協議書讓我們簽,請問我們可以要求甚麼? 可以訂罰則嗎?
2.監護宣告一般要多久時間? 我們這樣將近一年時間是正常的嗎?
3.協議書可以先不給我們(買主)看過,就讓屋主(賣家)決定嗎?
4.協議書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嗎? 凌駕於簽約書之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7-04 16:38:00
1.可以 但對方會不會簽是另一回事2.很難說 一年不算不正常 如果那個監護宣告還有其他糾紛的話,一搞半年一年其實不會很誇張.....你們想要房子就居於弱勢阿,也可以選擇讓他們違約,因為要做監護宣告代表其中一個所有人是處於無法表示意見的狀態到時候地政能不能過戶還是個問題。4.兩個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你願簽協議書就代表你同意更改簽約書上定的時間阿,沒有什麼好凌駕的,事實就是你同意更改交屋時間而已。
作者: ppppai (會笑的星星)   2014-07-04 17:48:00
謝謝回覆!又有個問題~就算監護人可以代為處理土地還會有地政不過的問題嗎?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7-04 17:51:00
監護人可以處理阿 不然他們為啥要等確定監護人?
作者: blackcat1106   2014-07-04 19:21:00
你們簽買賣契約書了?付價金了?對方算是債務不履行之給付遲延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4-07-05 10:50:00
這種有問題的案件,我根本就不會去做。那種監護宣告要處分不動產都得經過法院同意的。賣方想賣的話,最好的方式是他們自己先把產權處理好,先過戶給完全行為能力人,再來賣比較好。不然即使簽約了,賣方違約的機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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