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公司每個月都叫我們自己支付6%的勞退
(我記得好像是雇主強制至少6%自己可以再依情況看要不要另外存?)我也不太確定
2.我是去年進去公司的可是勞健保今年才保那我之前被扣的6%是否真的有存進去?
3.外勞請來的原因是照顧老人但是卻一大早就在公司上班,六日也都不能休息這樣是
不合法的吧? 因為看外勞年輕第一次來台灣就這樣不眠不休的操,也不能用手機,
跟同鄉的聊天就被罵
4.違建是強制拆除還是....?
5.我們公司沒有打卡機制卻時常加班那等於加班是做白工嗎?
6.所謂超時是超過幾個小時?
我同事因為有一年沒繳6%這個月5號一次被扣72%這些之後都有辦法處理嗎
我們公司是發現金的不是匯款也沒有薪資條
假如先發實薪然後再請員工兩天後再給6%是在躲政府查嗎?
因為小弟剛入社會沒多久覺得自己的權益要顧可是卻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希望有人能提供給我一些好的方式
以上是我覺得公司比較誇張的幾點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