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被網路電話詐騙,匯款至人頭戶
問題:
我是以舊文來推測,刑事法庭是不會把騙走的錢還給我,所以除了刑事法院以外還要走民
事法院,這樣對嗎?
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的格式
http://ppt.cc/e3xR
翻到舊文,有篇有這張圖大概了解了一下流程(文章編號:19017裡面的回文)
http://ppt.cc/DFl9
2014/3/14被詐騙,請問可以追朔期限有多久?
今天打電話去詢問警察,說7/28剛遞交至地檢署,說大概會一個月左右之後,法院會寄傳
票來開庭,那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的文件是第一次開庭就要送出嗎?
此格示須填寫被告資料該去哪邊查詢填寫呢?
假執行格式
http://ppt.cc/hj-x
圖中有說到如果有$$可以去申請假執行,那為多少錢?
但剛剛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有寫上假執行,這樣還要再送交法院一次嗎?
然後這些資料我都必須送到我開庭的法院才可以嗎?是否可以用郵寄的?
提出金額可以包含交通費以及陪同人的交通費用嗎?
警察有跟我說對方來做筆錄,說自己也是被騙將資料寄去,而匯過去的戶頭有兩個,但是
是同一人的帳戶,這樣的話該怎麼做才可以把被騙的錢從人頭戶拿回來呢?
開庭之日期,都由法院決定嗎?會用什麼方式告知呢?(有查到可以查開庭時間的網站)
這樣的話案子大概會跑幾次法院?因為我人在桃園可是人頭戶在台中OTZ
因為原PO是學生,所以會有點在意時間上的問題,那如果說選擇不去追討這筆錢,刑事法
庭開庭時還要去嗎?或是不去還有什麼手續我該去辦理的?
希望能幫忙解惑,如果有需要我應該自己去了解的資訊,可以告訴我關鍵字,會再去查詢
資料,好好看清楚,謝謝YAY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