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被追撞卻遭對方索賠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4-08-20 08:59:06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年8月初(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追撞者手肘擦傷,被追撞者無傷,未打119也未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報警,沒筆錄,現場有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僅有強制險,未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我一位友人前一陣子在路上騎機車,與後方同騎外側車道,因我友人減速準備要停路邊,
後面騎車的追撞他,致對方手肘擦傷,機車沒什麼大礙,對方機車車殼雖然有彈開,但
經車行老闆裝回去就OK了。而友人的機車車尾有些受損。
事發當時我友人有問對方要不要報警,對方堅持不要,但友人為慎重起見,除了有留電話
給對方,也至派出所備案。所以警察也沒至現場畫圖照相之類的,有去調閱監視器了,但
監視器因為角度關係沒拍到車禍過程。
不料,對方要我友人賠二千元(說手肘擦傷不能上班,是醫藥費和請假薪水損失)及修車
費八千元。但友人認為後車撞前車,根本不應該他去賠錢才是。
不過這件事搞的他每天很煩,因為對方吵著向他要錢,這樣的狀況該如何建議友人怎麼做
呢?
六、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8-20 09:20:00
賠錢吧..不報警不留證據 怎證明你朋友沒過失到時候對方可能說 你是從內車道轉出來的 你有證據說不是嗎
作者: Tschien   2014-08-20 09:35:00
同理,既然沒留證據亦未報警,對方要如何證明原po的朋友在這起事件中過失造成對方傷害與損失?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8-20 10:23:00
各說各話 反正雙方有碰撞沒錯~ 看法官相信誰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8-20 10:33:00
發生車禍一定要報案
作者: g243536 (來打桌球巴~)   2014-08-20 11:49:00
就算有報警也要賠 誰叫人家有受傷可以告你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20 11:56:00
不然就讓對方去告,過失傷害被判個30天,易科罰金3萬民事部份一樣依照訴訟程序去求償,看哪種比較划算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8-20 12:50:00
沒有一定要賠的道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20 13:23:00
還有,備案無用,有狀況一定要報案,不是備案
作者: Nowitzki40 (孤寂流年)   2014-08-21 00:40:00
確定沒有錯就讓對方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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