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其他] 關於借據效力

作者: ihateu (蒼)   2014-08-27 02:15:55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J_CoJRx ]
作者: ihateu (蒼) 看板: LAW
標題: [請益] 關於借據效力
時間: Wed Aug 27 02:06:09 2014
有一個關於借據效力的問題想請教
現在要離職了,但是在工作上,獎金的部分跟前上司想法有所出入,
那時候跟她談的結果是,我離職後還要在還她2萬塊
後來回家想想,這樣對我來說超不公平的,我想要再找她重新談這件事
然而,在離職的時候她有要我"親筆"在她筆記本中寫下
A是我,B是主管
A(只有名沒有姓,無全名)
我要再給B兩萬塊,分兩期
於103年12月底前交付
103.X.XX
想請問這樣的內容,有法律效力嗎??
她是否會不肯跟我重啟談判,拿記事本的內容要求我要給她錢?
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27 08:09:00
有法律效力啊 但是要看是怎樣的法律效力如果只有這樣說不定會被解釋成贈與契約那你反悔他拿你沒辦法啊
作者: ihateu (蒼)   2014-08-27 13:14:00
謝謝你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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