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我們家樓下民國100年的時候
有一戶搬進來
我們是住在木柵的社區 大樓
在今年和去年底的時候
樓下搬來的(一位媽媽)一直說我們家在敲擊什麼的害她睡不著
可是我們家沒有養任何寵物
沒有人學打擊樂
沒有好動的小小孩
只有我(大二 我媽 我爸)
我們一家平時都廢在沙發上看電視
有次他衝上來說我們在敲擊 可是我們坐著在看電影
還有次在電梯裡碰到她
她對我說昨半夜三點我爸在走路很大聲
可我爸說他在睡覺 如果他發出很大的聲音我跟我媽應該會被吵醒
我爸走路都很小聲 反正我爸就是在睡覺 而且他還一直說是我爸
她臆測的可是很肯定
如果她跟我們住,他就知道在他每次對我們發瘋發飆的時候
我們家真的都沒發出那些噪音
今年六月時他竟然提告了 要我們賠30萬
我們家很緊張 雖然不是我們家的噪音
可是就怕法官會同情她是單親還有憂鬱症就要我們給錢
他的證據聽別的鄰居說是對著天花板錄影錄音
有次我們家去宜蘭玩 住一晚 剛好那晚他還有書面紀錄說我們製造噪音
我們家的推拉門一年只會推一次而已裡面都是放厚棉被 可是她也說我們家的門很大聲
他的書面紀錄上說我們家的熱水器半夜三四點還有早上六點多吵到他
但我們家早上沒有洗澡的習慣 半夜也沒有
問題:
想問怎麼樣情況下法官會判我們給他錢
還有我們需要請律師嗎(對方有請)
八月初有開過一次庭了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