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e8208 (Joe8208)
2014-10-05 00:03:26事實經過:
今天凌晨被酒駕 0.48
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下午從地檢署檢查官偵查離開
過程中態度及配合良好,初犯
家境為低收入戶
在檢查官面前有說因為家境問題希望可以以勞動服務代替罰金等罰規
剛發動機車而已,沒有肇事及造成任何傷亡
問題:
因為我是唸土木的,很擔心這個案底會不會影響我技師考試的資格??
如果會影響的話,這樣找律師最好的情況可以到什麼情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