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詐欺罪

作者: Kiedis (Kiedis)   2014-10-29 23:45:44
事實經過:
我19歲大二生
在今年五月中被詐欺
30000元現金及5000元點數
事後真的覺得自己當下很笨..
事情經過就不再贅述
當下察覺不對勁時已經來不及
有馬上去警局報案
不過這種案件通常就是石沈大海
原以為會無消無息
事隔好幾個月後
來家裡收到一張傳票
是苗栗地檢署寄來的
對方是當初匯款帳號的本人
傳票上寫著9/11要出庭
9/11當天到了現場
我先是被問事情經過
我就簡述一些
因為當初在警局做筆錄都有記錄
對方也被問了幾句
有沒有意願賠償
他當場還了我現金三萬元
我又被問說願不願意原諒
我點頭並說願意原諒
還記得離開之前
地檢署的警察伯伯還跟我說
「你這個有要回來算很幸運了」
原以為就這樣結束了
事隔兩個月後
家裡又收到一張傳票
“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庭傳票”
我老爸收到傳票就先打去詢問
我爸就簡單跟我說
兩個問題
1.選擇原諒or不原諒被告
2.賠償金額
問題:
1.如果對方願意賠償我提出的金額
我會選擇原諒
那精神賠償金額是隨我想開多少就多少??
2.如果我希望他被判有罪(對方是累犯了)
但又希望可以拿到賠償金額
這樣可以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0-29 23:54:00
1.財產損害沒有精神賠償 妳沒有這的請求權2.妳不原諒他 等他被起訴 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妳會獲得對他的債權(但不保證拿的到錢)所以要拿現金後允諾原諒還是讓她受罰希望債權能實現請自己考量清楚
作者: Kiedis (Kiedis)   2014-10-30 00:04:00
所以就算沒有精神賠償也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0-30 00:07:00
就只有針對你的實質損失來賠償而已
作者: Kiedis (Kiedis)   2014-10-30 00:14:00
所以是當初我損失多少就可以拿回多少 不能額外要求是嗎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0-30 00:32:00
是的...因為你也沒有別的請求權了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0-30 00:55:00
他若不想被判刑當然有可能吐出更多$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0-30 01:15:00
無請求權的要求 可能變成另外一個刑案 = =尤其在附有特殊影響力情況下不如找附條件緩刑緩起訴你能接受的提看能否妳拿應得的對方也另外付出些代價(只是不是給你而已)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0-30 09:12:00
這邊的原諒大概是和解的意思吧 談和解當然可以要多一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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