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們設計公司跟賣甜不辣的客戶簽設計案,開天價給對方,價格是包含設計跟施工
對方也簽約了
後來設計圖給對方後,對方嫌我們報價太貴,只願付比較合理的設計費用,
不過他們後來自己找廠商疑似把我們的設計圖給對方做,因為很像
老闆要我(非法律科系,只是打雜妹)寫過幾次存證信函
這次又要我寫訴狀
內容有點複雜
問題:
我不想寫.因為我之前產假的時候公司在我坐月子生小孩時一直寄東西逼我做
然後公司勞健保都要我自己負擔 沒告老闆就很不錯了
現在又要壓榨我
主要是我看到ptt有人討論說訴狀不能幫人寫 會吃官司 想請問是否真的如此?
"訴狀可以自己寫,但法院可能看不懂;若要請別人寫,那一定要請律師寫。
因為根據法務部解釋,「寫訴狀」是律師業務行為,無律師資格為他人代寫訴狀,
將違反律師法而會被判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