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時效取得圍牆內的地上權

作者: trbtrb (trbtrb)   2014-12-02 20:45:28
事實經過:
各位版友大家好,想向各位諮詢一個問題
最近跟老媽聊到,媽媽的老家房子是建在一片土地上約100坪(有所有權)
周圍有大約200坪是與其他人共同持有的土地,那些持有人,大都是很久之前的老鄰居
現在那200坪的土地沒人居住,可說是我家的花園兼停車場
所以地形方面,如下所表示(不知是否能理解)
道鄰居牆壁鄰居牆壁鄰居牆壁
路圍花園花園花園花園花園超
道牆花園老家老家花園花園大
路圍花園老家老家花園花園排
道牆花園老家老家花園花園水
路圍花園老家老家花園花園溝
道牆花園花園花園花園花園圳
路圍牆圍牆圍牆圍牆圍牆圍牆
自老家與圍牆蓋好至今,也使用了佔了10餘年了
現在我想建議老媽取得圍牆內的花園土地
問題:
1.請問這種情況是否能以時效取得地上權,取得花園土地的地上權?
(花園土地的上空,並沒有建築物)
2.抑或者只能取得圍牆的地上權??
3.請問這種案件要申請以時效取得地上權,可以找代書處理嗎?還是一定要找律師?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02 21:46:00
土地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去買下來,不就得了???因為沒人住,占久就是自己的???若那些200P土地,本身自己也有持份,建議辦理分割.反正,錢花下去,一切好解決....阿若圍起來的面積明顯超過自己的持份比例,建議買下來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2-02 22:05:00
土地可以這樣先佔先贏的嗎@@!
作者: trbtrb (trbtrb)   2014-12-02 22:19:00
其實是因為買不下來 而且我也不確定此法是否可行...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2-02 22:32:00
別人的地不可能佔久了就變你的
作者: trbtrb (trbtrb)   2014-12-02 22:37:00
所以我看到的網址傳達的是錯誤的?? 還是我誤解了??http://ppt.cc/sZThhttp://ppt.cc/WvnKhttp://ppt.cc/Zosg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12-02 23:11:00
這種事情建議你直接找律師處理另外給M版友。時效取得本來就是民法的規範 法律版的事情還是留給法律解決就好,權利人要不要行使他的權利外人還是不要置喙的好
作者: dondon0419 (東東)   2014-12-02 23:14:00
你當圍者有其地喔..你想搶地不會覺得丟臉嗎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2-02 23:29:00
心葉大 時效取得不包含所有權是嗎(發問
作者: trbtrb (trbtrb)   2014-12-02 23:39:00
其實如果可行的話 這感覺就像 在路邊撿到遺失物 送到警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02 23:39:00
基本上呢,照原PO所寫的,其家人擁有那些"土地持份"既然是自己也有持份,又何來主張占有??? ^_^
作者: trbtrb (trbtrb)   2014-12-02 23:43:00
局 等時間到了 那個遺失物 就是拾獲者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02 23:45:00
自己就是"所有權人之一"~~~~~
作者: jurists (kk)   2014-12-02 23:48:00
M大可能要再想想而且法律事務 除了教科書查得到的還有一些查不到的實務經驗建議找一個律師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12-03 00:22:00
只可以時效取得「未登記不動產」,亦可以時效取得地上權民法都有規定,但實務上要時效取得有點難度,還是建議找很專業,一定要很專業,普通律師或代書,你試了就變無權占有,準備拆東西還地+返還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典型案例就是這個了XD
作者: djp   2014-12-03 00:55:00
實務上很難成功....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2-03 01:32:00
要從網路資料找訊息 去看裁判書 找成功過的律師來處理不要認為別人可以妳就可以 那些專業不是白學的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12-03 10:54:00
處理不當 小心被要求請領過去五年的租金把老鄰居的好意當成理所當然更一步取得地上權 呵呵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2-03 15:14:00
當然要找專業的來
作者: pinkbeer (大大懶兒)   2014-12-03 23:24:00
未登記不動產可"請求"登記為所有人,如果是已登記不動產則是不管多久都不能取得所有權,僅能"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4-12-04 03:28:00
這種案件很複雜,實務上也不容易成功。民法條文寫的很簡單,實務上辦理起來很複雜。地主有時候也會提起刑事訴訟(至於能不能成立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ixixet (= =)   2014-12-04 19:37:00
找律師。但不主動出擊。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2-04 20:06:00
但是被動就是等地主主動 那時候就變成打拆牆還地了吧?依照他的條文來看 要獲得權利必須是地主對此地毫無管理意思的情況 被動等待不就剛好與原po本意衝突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2-07 13:45:00
主動 地主表示:她都要我的地了這不是竊占啥是然後就又有法官要被某方說恐龍法官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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