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該和解 還是等待肇事歸屬

作者: venus771013 (魔法少女聶小倩)   2014-12-09 19:41:16
一、車禍發生日期:11月底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家中長輩過世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做筆錄 現場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保險公司同一家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家中長輩騎機車,在路口被遊覽車撞死,道路有縮減,應該是同方向,
遊覽車身留有痕跡
六、問題:
因為家中長輩已經死亡,現在已經辦完喪事,強制責任險在今天已經先申請,
由於無監視器,所以只能單憑遊覽車一方之詞,
現在該做的下一步是該等待判決書出現,還是在判決書出現前先和解,
對我們家屬比較有利呢?
若是全為我方的過失,是否該在判決書出來前先和解,
得到的賠償金較高呢?
若是全為我方過失,即使對方撞死人是否也不用負責呢?
因為長輩已經死亡,所以只能想最糟糕的情況,
又完全沒概念,所以請大家給我一些想法,謝謝!
雙方保險公司同一家,會產生後續賠償的任何問題嗎?
這家保險公司目前只說,有問題打去,可是到底該提那些問題,自己也不知道...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2-09 20:29:00
若全為妳方過失則是貴方當事人弄死自己不是對方撞死人對方並沒有撞死人當然不用負責 = =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2-09 21:06:00
對方開的和解金額滿意嗎 可以接受就和解 不行就等肇責鑑定不過如果本身過失很可能全責的話 當然金額就不會高至少會有強制險可以理賠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2-10 12:14:00
遊覽車不是都強制要求行車記錄器了現在
作者: ixixet (= =)   2014-12-27 0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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