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po盡請見諒!
一、車禍發生日期:
9/2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肇事,對方是一名打零工的阿嬤。
阿嬤傷勢約三處龜裂骨折無需開刀,只需休養至骨頭再生完全。
ps:阿嬤目前住在養護中心休養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原本事發當下阿嬤說不想報警,不想送醫,因有路人目睹一切有立即報警處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沒有任何保險,我有通知保險公司,此外我有投保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當時我欲綠燈左轉,剛好阿嬤在左方過斑馬線,雙方剛好都在綠燈之際。但我因沒注意路
況不慎撞上阿嬤造成阿嬤三處骨折。
六、問題:
起初阿嬤的子女希望阿嬤在養傷至康復所有的花費抵銷就好。
不料在第二次的調解(12/16)改口要求五十萬的和解理賠金,多次協調後阿嬤的子女勉強
接受三十二萬的和解金。
三十二萬中有二十五萬由保險公司出,剩下七萬由我個人設法處理並且要求在12/30號前
湊足。
由於我只是半工半讀的學生,無法在兩星期內湊足。
在阿嬤的子女不願讓我分期支付的情況下,家人無法幫助我,我沒有信用卡無法辦理預借
現金,現在考慮白天下班後去酒店上班
籌錢了。
此外,在第二次調解當天阿嬤的子女辯稱阿嬤至今無法下床走路,不時仍會發燒隔離,但
調解前兩天我去養老院探視阿嬤時,看見阿嬤可以下床親自走至上廁所,只是比較遲緩。
不時發燒隔離這點,我目前無法證實是否屬實。
現在我該怎麼處理,如果走上訴訟這步,我將受哪些刑責? 是否有辦法將刑責降低?
如果對方仗著傷者優勢對我咄咄逼人,我提出精神因此出問題的證明是否對我有點用處?
對方這樣的要求算是合理嗎?
下面那張圖是對方擬出的五十萬
http://i.imgur.com/V3WwXz1.jpg
對了,對方家屬的“朋友”似乎是風險理財顧問,好像是俗稱的保險黃牛。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