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被撞傷應該怎麼算賠償金額?

作者: yuleng (不知道要用什麼暱稱orz)   2014-12-28 16:47:18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4/12/2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我是受害人,被撞飛,左手跟右小腿有擦傷,
左肩及左上背還有後背部挫傷。兩天後有到醫院驗傷並開了診斷證明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沒有報警,但隔天中午有到對面的派出所備案,有交通隊來做筆錄,
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監視器畫面有拍到事發時間時我正在過馬路,
但事發時的畫面被附近的路橋橋墩擋住,沒有拍到。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險,肇事者沒有主動跟我聯繫。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是行人,12/25號晚上我背著女兒過馬路,我把女兒背在我胸前。
我確實走在斑馬線上,離我到達路口的另一頭還有二十幾秒,就差四步,
我就可以走到對面的便利商店,卻被右轉沒減速也沒注意有行人的騎士撞飛,
我左後背部先著地,女兒因為在我胸前有背巾固定所以沒有跟著飛出去,
又幸運的有我當肉墊,所以女兒只有頭撞到一點點紅紅的。
該名騎士不斷跟我道歉,說沒有看到我,要煞車已經來不及,
我整個人被撞飛離斑馬線有一公尺遠。
我整個人當下一直發抖,因為太害怕女兒有什麼事情,所以只跟對方留了電話,
沒有拍車牌,沒有先去就醫是因為女兒嚇到嚎哭不停,
只得先回家觀察。沒先報案的原因也是因為太擔心女兒,所以也就疏忽了。
隔天中午我到事發地點對面的派出所備案,有交通隊來做筆錄,
有調到兩組監視器畫面,一組可以看到我幾點幾分過馬路,確實走在斑馬線上,
但另外一組因為是較遠的監視器所拍,事發當時似乎被陸橋的橋墩給擋住了,
所以最重要的時候沒有拍到,但至少證明我走在斑馬線上以及事發的時間。
交通隊說會請對方去做筆錄,我當天也有把我去備案的事情傳簡訊給對方,
對方只回覆給我說他知道了。
我現在想問的是,我已經備案了,也去醫院驗傷了,接下來的流程應該怎麼走?
我主動先去問交通隊雙方筆錄做得如何了嗎?
對方一直沒有主動跟我聯繫,也沒有跟我說要和解,
所以我應該主動跟對方要求賠償金額嗎?若是賠償金額應該如何計算?
雖然我幸運的沒有受什麼太大的傷,但因為我是行人,又是在斑馬線被撞,
也沒有闖紅燈,對方的責任實屬100%。
但我只要想到如果當天我是牽著我女兒的手過馬路,或者我沒有使用背巾背她,
而是雙手抱她,那麼我女兒可能會受到更嚴重的傷害,
想到如此就覺得非常恐怖,就想給對方一個經驗的教訓。
六、問題:
我的醫療費用也不高,幾百塊而已,隔天我也照常去上班,
只有12/27要補班這天請假休息,若要計算無法上班的薪資損失,
大約也不到兩千塊。
所以我想要請求高一點的精神賠償,我想問的是,
如果我請對方賠給我兩萬塊,包含讓保險公司砍價的buffer,是否合理?
對方若一直不主動聯繫,還是我不主動要求對方來跟我和解,
直接告他進入法律程序?還請各位大德不吝給我指點,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2-28 17:22:00
直接跟承辦員警說你要提告就好...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2-30 13:39:00
當下沒報警就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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