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我住家旁的人行道,經常有汽車及機車違停在上面,而且還常常停到馬路與巷子交叉
口的轉彎處,導致我每次回家要轉進巷子時都超難轉彎,所以就常常打電話檢舉
一開始是打完1999或110(110通常10個有8個口氣都很差,所以後來就比較常打1999)我就
直
接回家,也沒有在現場看警察開單,但後來因為根本沒改善,小弟我就越想越奇怪,上禮
拜我就直接檢舉完,在那邊等警察來,結果大約等了快30分終於有警察來了,但令我傻眼
的是,那警察居然只是下車看一下,然後就走了,根本一張單都沒開........這樣會改善
才有鬼= =後來我就再打一次110(口氣也是很差),直接跟接線的員警說這個情況,然後接
線的員警就說會再叫他來補開,於是我又站在路口等了約20分鐘,才又看到有警察回到現
場,但那位員警根本只開了兩台還三台,就又走人了.......
昨天我也有在現場看也是一樣的狀況,根本就沒開單
地點:台中市公益路人行道與大昌街的交叉口,其實應該不只這邊,整條公益路的人行道
都
是停滿了汽車和機車,而且從來都沒看過有員警自己來開單
問題:
想請問如果員警這樣的行為,有違反哪條法規嗎?(這應該是瀆職吧?)
那我要怎麼檢舉呢?
我上禮拜六是有寫信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去,目前是回覆我這樣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3年12月20日向署長信箱反映事項,經交本局初步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反映本市公益路二段(精誠路至文心路段)汽機車違規停車占用人行道嚴重一案
,本局業已責由所轄第一、第四分局派員查處中,俟查處結果將再回復您。
(二)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與支持,請隨時對交通、治安問題提供寶貴建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敬上
承辦人:交通警察大隊 警務員黃oo
連絡電話:04-23289285
103年12月22日
但到剛才我回家,還是一樣停滿了汽車和機車,根本車子要轉彎就超難轉.......
其實平常我是很少在檢舉違停,我也不是什麼檢舉魔人,我自己也是騎過機車開過汽車,
我懂那種車位找半天的感受,但停在那個地方真的是妨礙到很多人的交通,所以我才會打
電話檢舉,但那些警察根本就是消極處理.......這兩次站在那邊看完了整個處理過程之
後
我只能說:台中違停的問題會搞成這樣真的不意外~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