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們好,小弟第一次在法律版發文問問題,勞煩幫忙解答一下,感恩~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父母離異,在台灣獨自和爺爺奶奶生活,18那年有正常工作月入三萬
左右,想貸款買汽車但因沒有滿20,沒辦法向銀行申請所以用奶奶的名字買,奶奶當下也
同意,是爸爸那邊的家人,我媽也知道並也有幫忙付貸款,貸款的金額從頭到尾都是我和
我媽在繳的爸爸完全沒有付到,後來爸爸回國連告知都沒有告知就自己把車賣掉了因為是
他媽媽的名字,奶奶因年紀大也沒辦法處理,想請問這樣有辦法叫他賠償嗎?麻煩大家了
我在法律版有先詢問過了也大概瞭解這要用借名登記這部份去討回我的權益,想再問各位
的是接下來該如何開始動作較好?實在缺乏這方面的知識.....拜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