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首先我會借朋友機車是因為,太久沒騎停在路邊壞掉,朋友聽到便說乾脆給她騎,於是就
借了她一年多。
就在今年三月決定乾脆賣給她,也談好價錢三萬元,3/17朋友先去問了過戶的事並改了機
車通訊地址到她自己家,3/20中和凌晨火燒車,還有上新聞,總共26台機車遭燒毀,隔天
去做了筆錄看監視器,起火點是我的車跟另台車之間,目前還在等鑑定報告,並不是縱火
,警察有說初步看起來我的車是起火點的機率較大..但起火原因也要等報告出來
問題:
我想問的是我借朋友這麼久了,中間都未再接觸過此台車,如果起火點是我的車,我需要
承擔甚麼責任嗎?
還有現在朋友也不願意賠償我車子,甚至還說,如果起火點是別台車,要我自己去跟人要
賠償,不夠三萬她以後私下再補給我。朋友在跟我借車期間,車子被燒了,不需負責嗎?
這是我第二次在ptt po文,有錯還請見諒,第一次還是為了賣這台車的價錢...
拜託各位幫我解答了,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