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民事可由公訴罪提起訴訟嗎?

作者: s20100308 (失落沙洲)   2015-05-07 19:53:38
好像不打「問題」等於沒有提問,所以決定重打一篇
事件時間:一年八個月前
事件內容:車禍,被告方初判肇事責任「0%」。
事件發展:車禍當下有警察筆錄,雙方未提告訴,對方是100%肇事者,卻想告我方傷害,
當時警察+地方法院沒有受理。
一年八個月後,對方自持名義上是70歲老人,又領有耳聾之殘障手冊,向高等
法院陳情,於是高等法院受理,發公文請地方法院審理。
被告(我方)收到以傷害罪為名之傳票將出席偵查庭。
問題:
1.傷害罪追溯期已逾期,是否國家有權依陳情,即以傷害罪名義,出具傳票?
本案件還在民事追訴期範圍,但是開的卻是傷害罪傳票,是否有瑕疵?
2.傳票來自地方法院,是法官偵查,還是檢察官?
3.既然已開偵查庭,結束後,是否可以反告對方誣告? 或是可以當庭要求反告?
小妹涉世未深,但還分的清是非黑白,不懂的部分還請版友多多協助,謝謝!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5-07 20:22:00
傳票先拿出來瞧瞧再說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壓媽摸豆)   2015-05-07 20:37:00
是小妹就回一下好了過6個月一樣可以提告訴 只是你不管他也是會不起訴而已另外或許他真的有向高等法院陳情 但根本毫無影響高等法院不會鳥他 他也一樣可以提告訴 只是會不起訴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5-07 22:06:00
找律師閱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07 23:06:00
配合檢察官,把戲演完吧....
作者: Ryan908 (Ryan)   2015-05-08 09:40:00
偵察庭...案子應在檢察官不是地院,同樓上,陪公子練完劍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5-05-08 16:56:00
他要告當然可以阿,死人也能告,但就不起訴處分而已。他向哪裡陳情都一樣可以提告,就去偵查庭說那是一年八個
作者: s20100308 (失落沙洲)   2015-05-10 19:12:00
了解,謝謝上面各位大大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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