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在law版有發問,以確定該情形可以要求給予持分利益。
現在改發到本版,希望有人可以給我流程的建議,是先請律師全程處理,
還是先發存證信函之類的。其實本人是希望不要直接上法院。
以下是過程:
小弟在林口有一塊大約六百秤的土地,持分為1/6。
其他持有人私自將靠路口的部份聲稱他們使用(蓋了鐵皮屋租給人)
小弟八年前繼承時,家裡長輩說我們的被分成內圈,因為對方蓋了沒辨法。
(內圈完全沒有利用價值)
最近小弟才知道共有土地沒分配使用時,在上面營利行為要分配給其他土地使用者?
以前家裡人都說他賺他的,我們沒搶到在裡面就沒辨法。
而且昨天去看時,發現對方擴建到內圈了,以前聲稱小弟持有的部份變小了(下附圖)
目前想問我應該的行動方向與流程順序:
該鐵皮屋估計應該月租有6萬以上,但需要實際/間接打聽才清楚(估計有100坪)
若6萬是否每個月應給予小弟1萬扣除掉蓋鐵皮屋和出租的成本?
1:是否能要求對方私自佔有部份土地建立鐵皮屋出租的部份返還得利?
(1*12月*15年時效中斷前=180萬,再扣掉成本)
2:或者只能要求從現在才開始分配?
若是1的話,我要先中斷時效完成(估計應該有超過15年)的方法?
要何時在請律師幫忙會較經濟?因為我要請求的話也不知道請求多少好,
另外也不確定有多少是被使用,所以需要鑑定?或請有經驗的大概估算?
可以全部交給律師處理?當然上法院就直接委托該律師。
(其實協議有成功更好,實在不想上法院給其他所有人也得知)
若是2的話,是否自行聲明要求大略金額會較經濟?
(比如自行去申請可得5000,請律師花5萬才從5000變5500)
另外還有對方後擴建不確定是否有佔用持分,或該地周圍店家是否有佔用之判斷。
土地共同持有並且沒有協議過分配方式,只是對方先佔用了。
若是要請人先行評估,要找什麼專業者幫忙?大概費用(到當地看)?
因為小弟正在用存款準備普考,所以在考慮是否要現在先委托,還是考完在來自行處理
與對方是遠親,但從來沒有過接觸,連名字與人都沒有見過。
對方好像是住附近,昨天去看的時後,家慈說祖母來會去土地旁邊的房子(我們沒持有)
打招呼,所以應該是住旁邊的遠親共同持有(感覺滿富的啊,bmw520d新車都在開了)
在補充一下,其實那塊地是三個小塊連在一起。
其中一個是建地,另外二個是旱地。
▽▽▽▽▽路
而鐵皮屋是橫跨三個土地的。▽□□◇▽路
▽■■■▽路
實心方形為佔用的 路路路路路路
空心方形為內圈無建築部份
菱形為疑似擴建部份(以前是□)
路為馬路,三角形是其他土地上的鐵皮屋(可能有侵佔□與◇的部份,要查才知道)
昨天要去看地,只能從馬路跟▽中間有小路進去
■則完全連成一片做營業使用。
而地藉圖上,是直線軸上□與■為一塊地,所以■各代表一塊地臨路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