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偽造文書(委託書)

作者: unknown (ya)   2015-07-06 15:00:56
事實經過:
幾個月前朋友的失智父親的名下所有房產,
被朋友的兄長偷偷過戶,
該兄長向地政機關辦理書狀補發,
不過權 狀始終是朋友保管,
所以朋友於公告時間內異議成功,
該過戶案沒有完成。
幾個月後,
朋友收到該兄長狀告失智父親與輔助人(母親)的法院訴訟,
朋友實在氣不過,開始展開調查,
赫然發現先前不成功的過戶案,
裡面竟然有該兄長偽造文書的證據。
(偽造父親簽名之委託書,申請印鑑證明,辦理過戶+書狀補發)
我朋友很想展開反擊,
但詢問一些法律相關的朋友,
得到的卻是「該過戶沒有完成,未造成當事人損失」,
無法對其提告的見解。
納悶的是...
偽造文書不是刑法嗎?
過戶沒有完成,應該是以未遂犯論處,
怎會無法提告?
想請問的是,
真的是無法提告?
或是說有什麼方式,可以讓偽造文書罪成立並起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5-07-06 15:54:00
別甩那些見解,告就對了
作者: oxytw (雪球)   2015-07-06 16:36:00
大筆金額者, 建議委任律師處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7-06 17:07:00
偽造文書已經既遂,過戶未完成不影響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06 17:32:00
這兩個case完全不同委任律師處理就好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7-06 21:40:00
就說是既遂了,不要討論未遂,這不是在做學問啊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5-07-06 23:49:00
並沒有未遂,已偽造公文書且送法院了,已經是既遂,只是沒造成被害人損失而已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7-07 00:17:00
補發有張切結書 那張切結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既遂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5-07-07 05:16:00
所以父親已是無行為能力人了嗎?基本上建議看一下民法 14條 如果是14條的情形可聲請監護但是如果是民 15-1條 那就是聲請輔助 均由您母親作聲請人即可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07 08:40:00
家長被告什麼?除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私文書,如果對方告的是刑事,之後還可提起誣告,都是公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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