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房子給別人住卻被侵佔(焦慮)

作者: inateriver (我是尼亞)   2015-08-01 07:07:08
事情是這樣的
我曾祖父有一塊土地約莫200坪
當時我祖父是村里唯一有能力賺美金的
於是祖父想說在那塊地上蓋個房子大家一起住
蓋好以後祖父將他的哥哥一起接來住
會接來一起住的原因主要因為祖父的哥哥是聾啞人士(因為生病
曾祖母覺得對他有虧欠
所以想說住一起
因為曾祖父有三個小孩
我祖父,祖父哥哥,還有一個我不太清楚
所以祖父當時房子也沒蓋超過土地1/3 (可能考慮到之後遺產分配
大概才60坪左右
後來祖父又在村莊別處蓋了房子
所以帶了我爸搬到新的地方住
舊的地方就剩祖父他哥哥住那
當時民國初年還沒有所謂的相關法規
所以我祖父有立了【移轉契約】給我爸
而【起造證明】已經因為年代久遠找不到了
總之房子是確確實實我祖父辛苦蓋的!!
後來祖父的哥哥有了小孩
小孩也都住在那裡
小孩生的小孩也都住在那
幾十年下來我爸也都沒請他們走
就讓他們繼續住在那
上個月我爸收到法院通知
說是祖父哥哥的其中一個小孩
提起訴訟要分割土地
原來他已經從另一個人手上買了其他1/3的土地
然後劃好給我們的土地上…居然沒有我們的房子!!
我們當然不服
照裡來說分割也應該是把房子那塊分割給我們吧
而且對方居然開始主張說房子是他們的
提出所謂的民法什麼20年和平佔有
而我爸本來就在那上面有稅籍編號
沒想到上網去查居然還多出兩個稅籍編號
包刮對方也登記稅籍編號
還有一個稅籍編號是完全不認識的人
對方還提出照片
什麼團圓照啊一些家庭照
證明他們一直住在那
太莫名奇妙了吧
我爸可是從小在那長大欸
連我媽結婚都有回去那邊拜祖先
大家一定會說幹嘛不早點登記所有人
問題是代書說土地尚未劃分
所以房子不能登記所有人
要等劃分完才可以
現在的問題就是
1:為何一個房子我爸已經有登記稅籍編號了別人也能登記?
2:二十年和平佔有是可以這樣主張的嗎?也太奇怪吧,難道移轉契約不具效力嗎?因為
移轉契約就能證明房子是我祖父蓋的呀,而且移轉當時我爸也繳房屋稅了
唉真的蠻心寒的,因為是親人,當時誰會狠心將對方趕出,但沒想到對方居然不念情理…
希望有相關法律人士能夠提供協助
,畢竟那房子有很多我爸小時候的回憶,不能這樣拱手讓人呀><
畫了個示意圖,真的很焦慮,麻煩大家了
http://i.imgur.com/SyUpXJR.jpg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5-08-01 07:54:00
找律師比較實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8-01 08:14:00
法律面請找律師,另外和平占有不是這麼用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8-01 15:12:00
找資料找書看才叫做功課問人不是 = =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8-01 17:03:00
一些基本資料,土地謄本,繳稅證明準備一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8-01 17:09:00
真的要做功課 不如先打個電話問問律師要準備甚麼免得到時候功課都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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