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父母親民國78年購買竹北市一筆建地,民國85年請過一次建照,但礙於經費沒有建築
後於105年底把土地過到我名下,原本我要建築的,後來才發現該筆土地其實已經被隔壁
的連棟透天套繪為法定空地,沒有建蔽率留下因此無法建築,早年能請出建照其實是當年
建管人員審查不夠專業的緣故,這才發現到原來當年我父母被土地所有權人跟介紹人聯
手欺騙以台幣388萬買了那筆土地。
那筆土地是民國68年建築完成後於69年分割出來。
因為時間久遠各種請求時效似乎都已經消滅了,但我調過隔壁的使用執照,發現他們
只能蓋兩層同時要留設法定騎樓,但現在已經蓋滿三樓同時也把騎樓給封起來,我打
以他們違建為把柄,請九戶連棟透天所有權人用合理價位(總價近1200萬)買下我的土
地,因為按道理這筆土地要由他們共同持有,而且對於他們後續重建也會有實質效益
。同時他們後續要變更使用執照也不用受我刁難。
目前我已經請當地里長出面幫我邀集九位住戶協商,但感覺他們意願不高的樣子,況且
他們跟當年騙我父母的人都有姻親關係,如果他們執意要佔我便宜我也不打算跟他們客
氣要檢舉拆除他們既有的所有違建。
問題:
目前違建拆除有法院拆除跟行政機關拆除,想問我身為建築法定空地所有權人可以請求
法院強拆頂樓跟法定騎樓還有防火巷的增建嗎?目前我只想得出以檢舉違建逼他們談判
和解的方式,如果有更好的方式願聞其詳,謝謝。
是啊,他們是花錢買房子,結果因為當初法規漏洞法定空地沒移轉給他們,你們是被騙買了他們的法定空地,所以我說兩方可能都是受害者,那當然不會有太大熱情處理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6-01-01 22:37:00那還是屋主要買,畢竟那是他當年就該一起買人的
建築執照六個月內就要開始起造。所有權人自己賣掉土地也拿到錢,這樣也算騙?
作者:
volenty (貝果魚)
2016-01-01 23:13:00看能不能走行政救濟~
買法定空地,是自己沒查清楚買到,就算你檢舉違建最多只拆違建,法地空地永遠是法定空地,除非那到房子炸子拆了用檢舉別人來要求別人做事(如買地),如果是我先送你恐嚇/取財,你永遠拿不到錢多條錢要付+牢獄之災倒是有可能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6-01-02 09:05:00樓上沒搞清楚狀況。如果那間房子炸了夷為平地,就沒有建蔽率問題,那塊空地就被解放,可以申請更改為建地了。而且檢舉是國民義務,講盡義務的國民這個行為是恐嚇,恐怕全世界的法條都不這樣寫
我不認為這是恐嚇取財,首先是他們集體先訛詐我父母,我只是要求回復合理狀態,並合理歸還我們家當年損失,我不要求和解金,還用低於市價販售,這樣叫恐嚇取財嗎如果他們不願購買,身為地主自己遵守建築法規不蓋違建是問我能忍受隔壁囂張使用我的建蔽率還違建嗎?
除非那到房子炸子拆了...不難懂...不就你講的建蔽率...只不過我打錯字,除非到那房子炸子拆了你認為不是恐嚇取財,你可以試試,如果我是屋主你是吃定官司。你的主張有諸多漏洞,建議你直接找律師之後我就不再回覆,你比我強多了!!!
作者:
me410 (aaaaa)
2016-01-09 09:47:00可以請問一下原PO嗎?1.地的大小是幾坪?2.在熱鬧地段嗎?因為不缺這房子的話,等他們要改建時就可以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