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5年08月06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 有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的部分不曉得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s://goo.gl/OE1I9A
我爸是A車, 對方是B車, A車起步, B車為從後方來之直行車,
發生輕微小擦撞, B車只有客座右後門有受損
六、問題:
事發當下, 報警, 筆錄上有記載雙方無人員傷亡, 後來我方的保險也有賠償對方的車損,
結果對方在5個月後提腦震盪的傷害告訴, 向我方保險公司索賠50萬,
對方有提出私人小診所的診斷證明, 請問對方告得成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