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y520 (末日妻)
2016-04-10 22:26:52事實經過:
我是掛名的車主,車子從購買至今,從未使用
當初是某些不得已也不情願的因素借名貸款,對象為家人,貸款已經繳清
只是名下車子經查有多筆罰單與稅金,近期帳戶已被扣押,進入法院強制執行中
已打電話去監理所以及執行處做諮詢,罰單與稅金多達20萬左右(含未送強制執行部分)
另車子已經被法院拍賣了,法拍金額約5萬
沒有住在戶籍地,所以也沒有收到執行處的通知,當時車子被法拍也不清楚
目前照情勢來看家人並未打算出面處理
問題
1.罰單與稅金是否有法律的條例可以轉移到借名登記者身上
2拍定人是否有責任承接原車輛所欠的罰單與稅金,如果是該怎麼提出><
(拍定人沒有過戶,也沒有查到法拍後新的罰金,牌照已逾銷註銷,不知對方怎麼使用)
網路上有看到拍定人須承接的案例,所以提出2想了解一下
3.罰金、稅金的部分,可以借名登記委由,提起免繳的訴願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