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收到了報案之後的法庭裁定訊息

作者: naoiki (ㄈㄨ)   2016-04-29 02:12:46
事實經過:
去年我到警局報案對方公然侮辱
昨天收到了公文,上面寫說將對方移送於少年法院法庭
但那個地方太遠了我根本沒辦法去
問題:
上面寫到將本案移到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結尾還寫著
「本件裁定不可抗告」
請問所以這事已經完全結束了嗎?我還需要去法院嗎?
還有如何將案件移到我的居住地呢?
還有請問收到這個公文是代表全部事件就結束了嗎
謝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volenty (貝果魚)   2016-04-29 03:10:00
就司法程序上因未成年移送少年法庭審理通知你一下而已~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6-04-29 09:41:00
你不去,法官覺得有需要,也只是派警察去把你拘來而已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4-29 10:26:00
沒辦法轉移到你的居住地,你只是告訴人,法院審理時不一定要到。
作者: naoiki (ㄈㄨ)   2016-04-29 15:02:00
十分感謝各位解惑!我很怕要去卻解讀錯誤,原來如此啊> <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4-30 10:35:00
但如果是用證人身份傳你就得去了,告訴人身份不一定
作者: littmany (LITTMANY)   2016-05-07 20:18:00
只是中途裁定,沒有結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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