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04.2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不太了解是否有保險(我騎媽媽的車),也沒有通知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的行徑路線和我騎車的方向一致,可能是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關係,所以不小心擦
撞到對方轎車的左後方。
對方副駕駛座的人有下車查看,也有關心我是否有受傷,有注意到轎車的左後方有凹洞(
不確定是否是我撞的,如果是也願意賠)
之後雙方都確定人沒事後,才走的(但因為我是第一次發生擦撞,時間又是半夜,所以有
點小害怕的闖了一個紅燈離開,真的很抱歉)
六、問題:
回到家冷靜後,想到對方之後會不會告我肇事逃逸啊?
有上網看過有人說,無人受傷的肇事逃逸只會有行政罰的罰單,所以我還需要去警局做筆
錄嗎?
因為我今年要變成社會新鮮人了,很害怕會留下不好的紀錄,拜託各位幫幫我,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