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這是舍妹發生的事情,但我覺得老師的作法不適當所以想要問問。
5/30(一)舍妹在課堂中滑手機,手機被老師沒收。妹妹要求將手機關機,老師拒絕,因
星期二時我有打電話找妹妹,所以可得知當時手機還保持開機狀態。
6/3(五)今天妹妹用fb訊息請我打電話給媽媽告知她返鄉火車抵達時間。一問之下才知
道,今天妹妹去找老師,請他返還手機
老師卻說:「這是不可能的,看來你不夠了解我,在你拿手機出來玩的那一刻就應該知道
這個結果了(堅持要沒收滿一個禮拜),這是你要付出的代價。」
妹妹:「但我今天要回家要跟家人聯絡。」(我們都在外地讀書)
老師:「那又怎樣?」
問題:
上網查了一下,老師的行為應該用「保管」較為合理。
那因為老師只是代為保管,所以妹妹應該可以隨時拿回手機,老師不得拒絕?
那因為沒關機又沒有螢幕鎖的情況下,覺得手機裡面的資料安全性有疑慮,若真的發現有
使用痕跡該怎麼辦?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我知道妹妹上課玩手機是她不對,我本身的想法是上課時間老師可以要求保管手機,但下
課後就應該要還。
因為星期一、二都聯絡不到妹妹我還蠻擔心的,還致電給她班導,班導不知道手機遭沒收
,只告訴我妹妹有去學校上課,會請妹妹跟我聯絡,妹妹才使用fb聯絡我。
當妹妹今天跟我說老師說出「那又怎樣?」這種話我有點生氣,可惜之前都沒有錄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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