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5/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受傷
我雙手骨折,經救護車送醫院,當天開刀。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報警,
在醫院做筆錄。
現場不知有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強制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我騎車在基隆路上,2、3道之間。對方開車在第二道。
我騎在對方右前方,對方對我超車,對方車體右側撞到我,我失去平衡摔倒。
對方堅持只有一半責任
六、問題:
對方的過失責任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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