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前陣子開車不小心撞壞車庫前的紅綠燈,當下知道要負責也知道是
自己住戶,所以他們就說之後會聯絡。
但後來管委會向我們要求維修費用全額賠償。
但其實我自己是覺得不甚合理,由於社區紅綠燈早已使用很久,且我們也有繳交管理費用
,我想問這樣我們繳交全額合理嗎?
而且他們說要聯絡我們。結果直接報案去了@@
後來我就被警察聯絡。但到現在我是還沒有付清這個全額賠償款項,我自己認為是不甚合
理。
然後管委會就說要對我提告。
想請問大家有這樣的糾紛我應該如何找相關資訊或其他較好的處理方式呢?
我目前想到的是我繳交的管理費用有無包含社區公物折舊維修之類的費用。
我自己的想法是繳交的管理費若有包含社區公物維護費用的話我覺得我全額賠償是不合理
的。
但是我們社區管理費包含哪些項目似乎又沒有相關的規章,就管委會每個月公告花多少錢
之類的,我查詢了就不外乎是電梯養護、保全費用或購置哪些硬品之類。
請問遇到這樣他要求我全額賠償我應該如何處理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