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事主和鄰居家皆是透天厝
1. 鄰居在屋頂上架設基地台,未經同意,直接將固定爪釘釘在事主屋頂上
造成事主屋頂每逢下雨必漏水
2. 鄰居在屋後搭鐵皮卻未搭地基,鐵皮是直接搭在事主鐵皮上,
事主後陽台不堪兩家鐵皮同時拉扯,已略脫離牆面露出鋼釘,
同時事主後陽台上遮陽鐵皮也拖離牆面,一樣逢雨必漏
3. 鄰居前院遮陽棚雖有排水道,但無法正常作用
一般下雨為堵塞,暴雨則A.漏下至棚內,B.部分經由排水管流出
A.漏在棚內處,鄰居造坡,讓水全流進事主家
B.因鄰居前院有拉高,排水管出口處剛好順著斜坡也流進事主家
鄰居態度惡劣不願溝通,
事主欲請村長協調,但由於鄰居身分較為特殊,
村長對事主完全冷漠以待不聞不問後,
事主轉而透過鄉里調解委員會協調此事,
鄰居數度缺席,僅一次出席卻推說家中有事要求提早散會
會中鄰居雖承認確實1及2施工都未經過事主同意
但不願意簽調解書 事後繼續缺席
委員會也告知事主鄰居無出席義務
問題:
事主希望鄰居拆除後院鐵皮
(若要重新蓋也不要搭在事主家鐵皮上!)
及修整鄰居自家車棚到可正常排水,
基地台拆遷或好好加強固定在鄰居自家頂樓!
想請問版友,
1. 是否可以透過法律完成這些拆遷行為呢?
事主直接拆除自家範圍內,對方所搭蓋的,這樣是否會觸法?
(因為後陽台每日每夜往下脫拉)
而鄰居的這些行為,刑法是否有法可管?
2. 目前鄰居未固定好基地台(拆的腳他們就不釘了)
這樣是否可因有危害人身安全的疑慮報請公家單位拆除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