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求救 前房東與新房東租金交接不清

作者: qaq12345 (阿伊屋ㄟ喔)   2016-08-01 20:12:55
事實經過:我於今年2月中搬進這間套房,簽約為半年,所以合約到期日為8月中.這邊姑
且先暫稱這個房東為A房東.
後來這位A房東6月的時候經由仲介把房子脫手轉賣給別人,這裡暫稱為B房東.房仲後來也
協助這裡的租客換了新合約,舊的那份就被房仲收走了(現在想想真不該讓他收的==,他
現在搞失蹤找不到人)
到目前為止都相安無事,直到最近我突然接到B房東的電話,說A房東當初交接租金的時候
,少給他半個月的租金,他跟A房東交涉後,A房東裝蒜不承認這件事,所以B房東決定把
這半個月的錢由我的押金扣==
問題:我覺得很不合理,這本來就是AB房東二個人之間的事情,為什麼最後要由房客來承
擔責任?半個月的押金可能對B房東來說不算什麼,但對還是半工半讀的我來說是一筆不
小的金額
如果能夠要回全數的押金,不排除走法律途徑,但因為舊合約已經被房仲收走了,雖然新
合約上載明我的租約的確是到8月中為止,但怕法律上站不住腳……我真的覺得很委屈QQ
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B房東歸還我全數的押金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01 21:21:00
假名?有地址嗎?照樣發過去;另外去找一下仲介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8-01 20:21:00
不關你的事情,發存證信函告訴房東如果扣押金後果自理存證信函是確保你的反對意思有傳給B,免得被講你同意了.為啥簽約時不核對身分證件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8-01 20:19:00
A跟B之間的事情關你屁事法律上你絕對站得住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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