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本人5/19購買機票去韓國遊玩
參加當時舉辦的機票抽獎
7/25電話通知得知中獎,8/5才收到機票兌換卷
(稅金.規費.燃油附加費須另行支付)
機票兌換期限為今年度7/15~10/15
問題:
1.當我收到票卷時已8/5號,但機票是7/15開始可以使用,
效期已經很短了,也並未在使用效期內收到機票兌換卷,是否合理?
2.畢竟活動是限定4/1~6/30有購買該航空出國的顧客,再抽獎贈送再次出國之機票
但贈送的票卷效期短短的3個月,這樣是合理的嗎??
有人會短短半年內去同一個國家遊玩2次嗎??我覺得不太合理
3.請問我有詢問管道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