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8/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擦傷,驗傷過了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無第三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變換車道時未注意,擦撞到對方車子
六、問題:
車損部份 對方希望送原廠維修
我方有認識的維修廠,並提供原廠零件,目前沒有共識
1.請問「去哪裡修」的決定權是在哪方呢?
2.順帶一問 車禍造成的小擦傷若提告
民事賠償的部份價碼大概是多少呢?
麻煩大家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