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6/24 對方6/25才投保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手臂骨折住院10天 造成2個月不能工作 對方手掌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筆錄 現場因為民眾幫忙把壓住我的機車移開因此改變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肇事後隔天才投保並投機將生效日期訂在車禍當天
讓我調解前以為他有強制險
但調解完隔天去申請發現對方強制險不能賠償
有了調解書,賠償金額也會高於醫療部分,特別補助金也因此無法賠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為機車,我騎在馬路主幹線未超速未有禁行機車
對方從小巷子衝出跨越馬路,沒有先減速注意來車,我煞車不及撞上
初判表寫我行經巷子口未提前減速至可隨時煞車 (好無言
對方支線未讓主線,也未減速
目前簽了一份調解書 有約定賠償金額 但未含強制險
調解當下問對方強制險問題 對方說有保
因此在調解金額接受一個心理較低金額
六、問題:
若可以請強制險,保險公司算出來大約有四萬左右
但因對方肇事後投保,保險公司很有可能不認,因此無法從對方強制險索賠
也因有調解書,調解約定金額大於四萬
也很有可能要不到特別補助金
幸好有先快點去調解委員會表明我受對方欺騙他有強制險
調解委員會同意先不送調解書上法院
請問我該撤銷調解結果重新調嗎
還是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因為對方非常不認錯
該如何處理比較能討回這4萬
家長覺得遇到爛人不要再多花心力 強制險4萬要不到就算了
但我真的有點不甘心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