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72216 (黃小寶)
2016-09-26 20:21:48一、車禍發生日期:
這個月9/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媽受傷 手血腫,膝蓋縫10針。
對方開車,所以沒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警察有拍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險,不過我媽沒有駕照所以保險不幫我們理賠對方。
五、事實發生:
我媽闖紅燈撞上對方汽車
六、問題:
因為我媽沒駕照又闖紅燈,所以在肇事責任我們是沒有任何異議。
只是對方聯絡我們說,他不想等調解委員會,希望可以找第三方調解,如警察局等等。
可是因為我們家之前發生車禍事件都是走調解委員會(我們也不懂,上網看都是說要到調
解委員會處理好才不會有莫名的後續),這次對方卻堅持說他不想等調解委員會(他解釋委
員會時間要排很久),他說叫我們盡快準備好一萬四給他牽車(他也沒跟我們詢問價格就已
經修好了),我們表示希望可以走調解委員會避免有不必要的麻煩,對方就開始跟我們說
如果不盡快和解,我媽是闖紅燈有公共危險罪,到時候我們會很麻煩。
我是想詢問,雖然我媽闖紅燈,可是對方也沒受傷,我媽也沒酒駕,我們想法是把紅單繳
一繳再到調解委員會和解就好了,請問我們這做法,會有什麼公共危險罪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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