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勞資爭議調解與勞動條件申訴

作者: sakuno120 (大家好我是阿西)   2016-10-28 19:46:42
狀況如下
1.打卡時數與薪資單上時數不符,加班時數被砍等
2.國定假日出勤未倍薪
3.薪資計算方式出入
說明一下第3點:
我們家員工出勤以時薪計算
參照勞工局網站若一天出勤11小時
該日薪水為:
時薪*8 + 時薪*1.33*2 + 時薪*1.66*1
而根據薪資單推算以及跟會計查證
若出勤240小時,該月薪水為:
時薪*180 + 120*1.33*60
以我時薪125為例則:
125*180 + 120*1.33*60
我查了好久都查不到此種計算方式
當初也未簽訂勞動相關契約
但是我有老闆說關於時薪制的錄音(10月初問老闆這個月時薪是否增加為126,老闆親口
說出我維持125,應該算是默認時薪制,而且125依照現行也違法了)
今天去勞工局申訴
而勞工局只是拿了一張勞資糾紛調解申請書給我就趕下班了QQ
問題:
1.勞資糾紛調解應是由調解委員會出人調解,勞資雙方達成協議,資方會因違規受罰嗎?
2.若是勞動條件申訴,查出違規情形資方因此受罰,那麼所積欠的薪資會補給所有員工或
是只有檢舉人呢?
3.先生在公司裡,若老闆因此刁難或砍薪,蒐證後是否能再次申訴?
4.若是會計成功說服老闆調成126,我原本時薪為125(120+5),要是發薪時那個+5的級別
加給被拿掉能夠申訴嗎
總覺得走調解會被摸摸頭...
我在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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